本专利代理机构承办下列事务:


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代写专利申请文件、翻译、校对,办理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文件补正、实质审查申请、答复审查意见及复审事务;

提出异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有关事务;

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以及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的有关事务;

专利年费时限监控及缴纳;

专利文件的侵权分析、侵权调查、取证、行政查处和法律诉讼;

接受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专利顾问;

专利PCT国际阶段的申请和咨询;

代理国外(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专利申请及其他专利事务;

接受国外(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在中国的专利事务;

其他应委托人要求而进行的专利事务。


中国的专利申请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每一种类型的专利申请都有其各自的要求,在包含的客体、审查的方式和保护的期限上也存在着差异。申请人应客观分析自身技术方案的特点,或者向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咨询,合理的选择专利申请的类型。


发明专利 


    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须提交下列文件:
    请求书、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
    另外,如果需要的话,还需提供附图、转让证明、微生物菌种保藏证明等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如果委托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专利申请事宜,还需在提交上述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一份由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基于申请专利需要提供上述文件,为了使申请人的发明创造更好的得到保护,您需提供技术交底材料。


    技术交底材料包括
    发明创造的名称 名称应简明、准确地表明该发明请求保护的主题;例如:“糖化纤维饲料的制造方法”、“膨化机环隙出料装置”;
    所属技术领域 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缺点和不足,写明检索到的最接近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背景技术内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


    发明内容  


    分三部分描述:
    a、首先写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即发明目的;
    b、其次是描述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c、说明产品和方法的优点和有益效果,附具体实验数据或检测数据。

    具体如下:
    ①机械方面:描述产品的构成部件,相对的位置和连接关系;对于重点部件或重点结构要重点加以特殊描述;产品的优点和有益效果。要有一幅完整的产品结构示意图,如果需要应绘制特殊部件的结构示意图,同时给图中零件标明序号,并说明序号对应的零件的名称。
    ②电气方面: 对于电子产品来说,必须绘制电气方框图、电路原理图,需要说明电子元器件、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或者电信号传递的关系。另外在电路产品的描述中,需要说明这些电子元器件、部件在这一电路产品中的作用或功能。 
    ③化学方面:对于方法发明,详细描述反应步骤,反应物及反应物配比;中间产物;最终产物;工艺参数,相关设备和容器;催化剂、添加剂、原料的预处理,反应产物的后处理等;如为产品发明:详细描述原料组分及各组成分的配比、工艺,产物的性能,产品用途。要求归纳出发明创造的主要技术特征或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工艺参数应确定数值范围,原料、催化剂应确定一组物质的名称,同时举出配比和组分。
    ④生物方面:涉及保护蛋白质等新物质的,应写出序列,涉及制备工艺的,要写出工艺,涉及新菌种的,要写命名,并提供保藏号。 
    附图说明  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   


    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须提交下列文件:
    请求书、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其它证明文件(如果需要)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如果委托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专利申请事宜,还需在提交上述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一份由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基于申请专利需要提供上述文件,为了使申请人的发明创造更好的得到保护,您需提供技术交底材料。


    技术交底材料包括
    发明创造的名称 名称应简明、准确地表明该发明请求保护的主题;例如:“糖化纤维饲料的制造方法”、“膨化机环隙出料装置”;
    所属技术领域 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缺点和不足,写明检索到的最接近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背景技术内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


    发明内容
    分三部分描述:   
    a、首先写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即发明目的;
    b、其次是描述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c、说明产品和方法的优点和有益效果,附具体实验数据或检测数据。

    具体如下:
    ①机械方面:描述产品的构成部件,相对的位置和连接关系;对于重点部件或重点结构要重点加以特殊描述;产品的优点和有益效果。要有一幅完整的产品结构示意图,如果需要应绘制特殊部件的结构示意图,同时给图中零件标明序号,并说明序号对应的零件的名称。
    ②电气方面: 对于电子产品来说,必须绘制电气方框图、电路原理图,需要说明电子元器件、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或者电信号传递的关系。另外在电路产品的描述中,需要说明这些电子元器件、部件在这一电路产品中的作用或功能。 
    附图说明  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外观设计专利    


    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须提交下列文件:
    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如果需要)、证明文件(如果需要)、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如果委托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专利申请事宜,还需在提交上述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一份由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基于申请专利需要提供上述文件,为了使申请人的发明创造更好的得到保护,您需提供技术交底材料。


    技术交底材料包括:
    ①使用本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 
    ②外观设计产品的图片或照片,包括六面视图,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如视图相同或对称可省略,最好再提供一份使用状态图。 
    ③对图片或照片的要求:手工绘制或电脑绘图及照片均可,但轮廓要清晰,照片要求是所拍产品的正面投影,应避免强光、阴影、衬托物,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并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四份,各视图的比例关系应当相同。

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中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专利申请的流程


    


    专利申请的官费


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按照《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申请费等以下专利费用减缴: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专利申请人为一个可减缴85%;专利申请人是两个及以上可减缴70%,且每个专利申请人都应符合费用减缴条件。


   

    复审程序 

    是因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而启动的救济程序,同时也是专利审批程序的延续。因此,一方面,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仅针对驳回决定所依据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对专利申请全面审查的义务;另一方面,为了提高专利授权的质量,避免不合理地延长审批程序,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职权对驳回决定未提及的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期限 

    在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简称复审决定) 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1) 复审请求不成立,维持驳回决定。
    2) 复审请求成立,撤销驳回决定。

    3) 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驳回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撤销驳回决定。


    必要性


    专利局驳回专利具有主观性,当事人可在驳回复审中通过理由阐述并提供证据来影响专利复审委对专利的再判断。


    无效宣告程序 

    是专利公告授权后依当事人请求而启动的、通常为双方当事人参加的程序。

    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 

    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 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的,不予受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已被该决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 

    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1) 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2) 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
    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
    (3) 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4) 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的,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


    必要性
    在实践中,专利无效程序多被专利权的竞争对手,用来反击专利侵权指控。发生专利侵权诉讼时,被告往往转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对专利侵权指控釜底抽薪。对业内特定技术,业者认为专利权产生不正当垄断的,也会启动专利无效程序。


      著录项目(即著录事项) 包括: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分类号、优先权事项(包括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和原受理机构的名称)、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包括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地区、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专利代理人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人事项(包括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代表人等。


    专利局规定应当以登记的形式办理的著录项目变更内容是:人事的著录项目(如上述划线部分)及权利转让的变更。其他内容可审查员依职权变更。


    人的变更:指申请人、发明人、联系人的变更。

    主要可以包括:申请人(自然人/法人)更名;名字/名称译名更正;国籍变更;填写错误的更正;增加发明人等。


    权的变更:指申请权/专利权变更。

    主要可以包括:转让(质押期间)、赠与、继承、合并、分立、拍卖等。


    关于缴费时间及费用:

    缴费时间: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申报。


    著录项目变更的生效时间
  (1)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自专利局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的转移自登记日起生效,登记日即上述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2)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生效前,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以及已进入专利公布或公告准备的有关事项,仍以变更前为准。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利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作为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实施许可专利,被许可方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对备案审查合格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将给予备案合格通知书及备案号、备案日期。


    申报材料
    合同备案申请人应到代办处窗口面交下列材料各一式一份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二、合同正本(建议采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合同必须加盖齐缝章。
    三、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四、许可方和被许可方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②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五、由当事人(当事人为单位的,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委托书)一方办理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对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
    六、如果多项专利同时进行许可,且许可方相同、被许可方也相同,为了提高效率,可将多项专利许可同时纳入到一份实施许可合同中,但合同有效期必须在所有专利的有效期内。由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中只能填写三项专利,涉及专利项目超过三项的,可以随备案申请表提交附页,注明涉及的专利的申请号和发明名称,附页需有双方签章。


    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人只能通过PCT申请专利,不能直接通过PCT得到专利。要想获得某个国家的专利,专利申请人还必须履行进入该国家的手续,由该国的专利局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该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

    申请特点

    1、简化了提出申请的手续,更加简单迅捷,为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更方便的途径;

    2、推迟决策时间:向外国提出普通专利申请时,专利申请人必须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十二个月内向每一个国家的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而通过PCT专利申请,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三十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

    3、准确投入资金:由于可以推迟决策时间,因此可以准确地投入进入国家阶段的资金;

    4、完善申请文件:通过PCT国际申请程序,可以具备两次修改PCT国际申请文件的机会,达到完善专利申请文件的效果;

    5、获得PCT国际检索报告,初步评估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PCT业务流程:

     1、双方签署委托协议

     2、专利代理人撰写PCT专利申请文件并审核

     3、客户确认并上报

     4、国家知识产权局PCT处受理

     5、PCT处出具国际检索报告

     6、PCT处将专利申请进行国际公布

     7、PCT处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可选)

     8、专利申请进入指定国家

     9、专利在指定国家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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